事项名称 |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权属登记变更 | 设定依据 | 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 | 申请条件 | 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。 | 办理材料 | 1.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。 2.转让双方身份证。 | 办理流程 | 1.房屋所有权转让双方向服务窗口提出口头申请。 2.服务窗口为业主打印出《茂名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协议书》。 3.房屋所有权转让双方签署《茂名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协议书》,业务办结。 | 办公时间 | 法定工作日上午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。 | 联系电话 | 0668-2801818 | 监督电话 | 0668-2812062 | 办理地点 |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15号窗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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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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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时间 | 即办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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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理机构 | 茂名市住房建设事务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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